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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一水厂设用水“最低消费”:村民常年不在家,仍交水费96元
2024-07-10 13:47:35 来源:纵览新闻

纵览新闻消息,近日,有网友在“问政江西”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江西抚州市临川区罗针镇居民即使长期不在家,一吨水没用,也需缴纳“最低消费”96元。7月9日下午,纵览新闻记者联系到临川区水利局,工作人员表示,去年(2023年)就已了解到这个情况,已责令其做出整改。

关于制定临川区农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来源/临川区人民政府官网)

据该网友说,罗针镇的自来水公司要求每户每年最低消费60吨,每吨1.6元,共计96元,一吨水不用也要交这些钱,超过另外加算。他认为这笔费用很不合理,罗针镇大多数人在外务工,只是逢年过节回家,用水的日子不长,用的水量也不多,根本用不了60吨水。

根据临川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承担罗针镇自来水业务的是抚州市临川区罗针镇新建自来水厂(简称“罗针水厂”),是个人独资企业,主要担负罗针镇18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65个村民小组,约4.8万人的居民生活用水。

罗针镇政府调查后回复该网友称,罗针新建自来水厂每年收取最低消费96元一事属实。临川区罗针镇由临川区罗针新建自来水厂供水,根据抚州市临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临发改字(2020)40号文《关于制定临川区农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确定我区农村自来水价实行两部制。用水单价最高限价2.0元/吨,基本水量不超过3吨/月,超过3吨按实际用水量收费。其次,罗针新建水厂为保证运营,最低用水收费标准为96元/户。因自来水厂定价管理不在镇政府职权范围内,建议诉求人可以向临川区水利局和临川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反馈咨询。

记者注意到,临川区罗针水厂设定的“最低消费”相当于5吨/月,超出规定的“基本水量不超过3吨/月”。

7月9日下午,纵览新闻记者联系上罗针水厂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祥虎,刘祥虎承认曾向用户收取96元的最低收费,这是按照5吨/月的基本水量收取的,不过自从去年有关部门责令整改之后,今年开始按照文件要求,按照3吨/月的基本水量收取费用。为何整改之后,仍有网友投诉称罗针水厂收取96元“最低消费”?刘祥虎表示,可能是用户看到过往的账单产生误解。因为农村水费收缴是上门收,很多人常年在外,不了解情况。

刘祥虎反复向记者强调经营的困难。他表示,目前罗针新建自来水厂共有自来水用户6000余户,如果真的能按照3吨/月的基本水量全额收上来,也足够覆盖成本,实现盈利了。但是实际上收费很困难,农村自来水不像城镇的可以线上付款,只能工作人员挨家挨户地上门收。“6000多户,收到3000户就不错了,实际上一半都收不到,罗针水厂一直在亏本经营。”

9日下午,临川区水利局工作人员向纵览新闻记者表示,去年有人投诉罗针水厂水价按5吨/月收取,并在当时就前往罗针水厂,责令其做出整改,可以按“两部制”价格的有关规定,收取最高3吨/月的基本水量费用。临川区水利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网友仍在反映的罗针水厂收取96元“最低消费”的事情,将做进一步调查核实。

原标题:纵览热点|江西抚州一水厂设置用水“最低消费”,村民称常年不在家,仍每年交最低水费96元

编辑:杨四海    责编:周尚斗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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