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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民称买房“被胁迫”签10万元精装修协议,起诉开发商退钱未果
07-27 16:06:06 来源:上游新闻

2020年3月20日,四川成都市民万淼焱购买了由成都岷江海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岷江公司)开发的电建洺悦府项目内一套公寓性质的商品房。除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按开发商要求签订了房屋精装修补充协议,并支付了10万余元的精装修款项。

2021年4月,万淼焱向成都市金牛区法院起诉开发商岷江公司,认为自己是在受到胁迫情况下,被迫同意开发商必须签署精装修补充协议的要求并支付装修款,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委托精装修改造协议》,并退还10万余元的装修款。

7月26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当事人处获悉,法院以不属于胁迫为由,一审判决驳回万淼焱的诉讼请求。目前,万淼焱已提起上诉。

成都房地产资深人士分析称,这起诉讼官司,是成都于2017年出台的“新房必须精装销售”政策配套完善措施不足的具体反映,法院如何认定、判决,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成都电建洺悦府楼盘因精装修协议同购房者发生诉讼。图片来源/网络

买新房被要求另签10万元精装修协议

2020年3月3日,万淼焱认购了岷江公司在成都开发建设的电建洺悦府项目一套40年产权公寓,双方签署的《电建地产洺悦府合同认购签约审批流程单》显示,该房屋建筑面积69.84平方米,因优惠调整,该套房屋实际成交清水价约为85万元,成交精装价价格104760元,购房总花费95万余元。万淼焱了解房屋的基本信息后签署了审批流程单,并向岷江公司支付了购房定金5万元,岷江公司出具了收款收据。

同年3月20日,万淼焱前往岷江公司销售部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在合同文本中,万淼焱发现自己所购买的房屋是清水房交付,开发商提供精装修改造但需另外签署《委托精装修改造协议》,委托第三方装修公司进行作业。万淼焱对记者表示,得知相关情况后,她当即提出了不签署委托精装修协议的诉求。

在庭审现场,万淼焱提供了当时签署合同的相关视频证据,证明了自己提出要将岷江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拿回家看并提出修改意见时,被岷江公司置业顾问拒绝。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经过法庭质证的视频中显示,岷江公司的置业顾问在拒绝了万淼焱修改合同的请求后表示,精装修合同中的格式文本均不得有任何添加,如若添加则将定金退还,不再出售房屋给万淼焱。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委托精装修改造协议》第八条第1款约定,“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与该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签订,无论商品房买卖合同因何种原因被解除或者终止,则本协议同时终止。”

▲成都当地媒体曾报道事发小区业主因精装修争议维权的新闻。 图片来源/成都电视台视频截图

纠纷案背后是成都“精装修卖房”新政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时,岷江公司代理律师对于万淼焱提供的视频内容并不认可,认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告胁迫要求原告签署”。

岷江公司认为,自2020年3月3日开始,万淼焱认购案涉房屋,经历了完整的认购、签约、付款等全部流程,《委托精装修改造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整个交易框架中具有一定从属性,有异于日常装修活动,本质应该是购房交易的一部分。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成都住建部门早在2017年就推出了相关政策,要求成都市新上市销售商品住宅项目中,成品住宅面积比例达到100%。当地媒体曾对此报道称,“清水房”概念将逐步退出成都房地产的市场。

成都市新出售房屋必须精装修的政策推行后不久,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业主之间就发生多起矛盾,问题大多集中在强制升级精装、精装房标准过低等问题。

万淼焱和岷江公司的相关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随即引发关注。成都一位房地产市场资深人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这起诉讼官司的背后,是成都出台新出售房屋必须精装销售政策配套完善措施不足的具体反映,法院如何认定、判决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成都金牛法院的相关判决,未认定开发商胁迫消费者的行为。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法院认定不存在胁迫原告已上诉

今年6月底,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就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案件争议焦点在于万淼焱和开发商签署《委托精装修改造协议》是否存在因胁迫而应被撤销的情形。

金牛区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中对于“胁迫”的具体定义为,“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但万淼焱在付款前签约时,已经知晓房屋总价中包含总价约10万余元的精装费用并而同意认购。双方签署合同过程中,岷江公司已明确告知万淼焱可以不签署合同,不签署就将定金退还给万淼焱,“岷江公司并没有以给万淼焱个人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而威胁强迫”,法院因此不支持万淼焱要求撤销精装协议的相关诉求。

7月27日,万淼焱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她已经就此案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她认为,原审判决书对于案件庭审呈现事实进行选择性剪裁,造成判决错误,“商品房买受人的知情权、选择权、格式合同的修改权,应该得到法律保护。”

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实习生 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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