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17日电 据国家药监局消息,停止小儿酚氨咖敏颗粒、氨非咖片等8个品种在我国的生产、销售、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
国家药监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小儿酚氨咖敏颗粒、氨非咖片、复方氨基比林茶碱片、氨林酚咖胶囊、氨咖敏片、丁苯羟酸乳膏、小儿复方阿司匹林片、氨非咖敏片等8个品种开展了上市后评价。
经评价,国家药监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上述8个品种在我国的生产、销售、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已上市销售的产品,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国家药监局信息显示,上述8个品种药品共涉及64个批准文号。其中,小儿酚氨咖敏颗粒、氨非咖片、复方氨基比林茶碱片、氨林酚咖胶囊、氨咖敏片、丁苯羟酸乳膏等品种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包括内蒙古东北六药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制药六厂、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等,小儿复方阿司匹林片上市许可由内蒙古通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家持有,氨非咖敏片上市许可由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独家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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