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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评论速览 | 充分保障妇女就业权利,需要机制创新
03-08 10:15:16 来源:上游新闻

3月8日国内主流媒体观点聚合:

充分保障妇女就业权利,需要机制创新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杨元庆提交的《关于充分保障女性高质量就业的建议》,就包括完善相关法规,保障女性拥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建立女性生育保障和弹性工作制度,建立生育假男方和女方成本均摊机制,切实提升女性的就业能力等方面建议。全国妇联也带来了类似的关于促进妇女就业创业的提案。进一步改善妇女的就业形势,要破解的难题很多,值得社会进一步重视。其中生育和照顾家庭带来的就业负担问题,尤为舆论所关注。

科技日报评论认为,这个矛盾的关键在于,女性在生育抚养下一代的过程中,承担了太多责任,如果让她们为此承受更多职业风险和成本,显然是不公平的。此次两会,好几位代表委员都提到了弹性产假制度:将丈夫的陪产假和妻子的生育假加总,由家庭自行决定如何分配。这是一个有价值的思路。我们呼吁让女性在职场上得到更多施展的空间,要先从制定更加完善的规则开始。另外,对于农村、乡镇广大在家庭内劳动的妇女,各级组织应积极行动起来,将培训、就业资讯延伸至基层,进一步畅通中低收入妇女的就业信息渠道,有效促进农村妇女就业创业,让更多中低收入妇女扛起家庭收入的“半边天”。

优化女性就业服务保障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催生了大规模的数字化就业岗位。相比传统的工厂岗位关注体力负荷、工作持续时长、有鲜明的性别分工,部分新就业形态岗位则具有时间活、负担小、按单计等特征,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女性以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平台就业的灵活性也显著丰富了女性的就业、创业场景。在线教育、电商直播、云客服、物流配送等新型就业模式,为诸多“全职母亲”“家庭主妇”等提供了灵活就业的可能。就业场景的丰富,促进了女性劳动者收入明显增加。

经济日报评论认为,技术进步和就业模式创新,往往会使女性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当然,也要看到女性劳动者在新就业形态工作中依旧面临劳动权益、身心健康、社会再生产等相关层面的挑战。优化女性就业的公共服务保障、为女性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个人选择、帮助广大女性从“好就业”向“就好业”转变,需要政府部门、平台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协同努力。尤其是相关职能部门,一方面应积极顺应信息技术革命和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顺应劳动力市场变化和劳动者就业偏好变化的趋势,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不断增加有关就业岗位;另一方面应加强跟踪研究,针对劳动法律体系、就业服务管理、社会保障政策、职业伤害补偿等问题,及时补齐短板,切实维护好包括女性劳动者在内的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落实第三孩免费上幼儿园尚需多重考量

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张俊廷“建议第三孩免费上幼儿园”登上实时热搜第一。毫无疑问,第三孩免费上幼儿园能降低生育成本,利于提高部分人群的生育意愿。只是第三孩免费上幼儿园并非万全之策,仍有不少问题不容忽略。首先,免费幼儿园的主体问题,是只有公立幼儿园免费还是所有幼儿园免费。公立幼儿园免费容易实现,私立幼儿园的出路问题难以解决。其次,公立幼儿园配套问题,公立幼儿园是否配套到位,足够保障“三孩”免费入园。此外,普惠性幼儿园如何生存问题,以及只对三孩免费对二孩,甚至一孩是否会造成挤压和不公,这些问题都需要考虑。

红网评论认为,第三孩免费上幼儿园是好,但想要落到实处尚需要多重考量。作为优惠政策,就需要政府托底。而各地经济状态和发展程度不同,免费上幼儿园这一建议尚不宜在全国范围内同步推进,各地优惠标准可由地方政府结合自己的地方实际情况来制定。同时更要解决好当前年轻人“不愿生”“不想生”的问题,尽量找全问题的关键点,完善政策配套与落实,早日让国家政策服务于“我想生”。

人口“含青量”走低如何破解

近年来,我国采取了生育调整措施,但人口问题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人口“含青量”持续走低;总和生育率持续走低;结婚率持续走低、初婚年龄线持续走高。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切实可行的生育支持措施,提高人们的生育意愿,构建更加“生育友好”的社会,值得认真探讨。

积极回应育龄青年的各项合理诉求,应当成为生育支持政策的着力点。从备孕、怀孕期间的开支,到孩子日常所需的吃穿用度,再到各个成长阶段的教育费用,育儿成本不容小觑。要切实压低生育成本,减少年轻人生育的后顾之忧,需推出“一揽子”综合性政策,在住房、医疗、教育、税收等各个细分领域都有所发力。除了“看得见”的成本,“隐形成本”同样值得关注。这一点,一些职场女性和全职妈妈感受强烈。对前者而言,选择生育可能意味着放弃晋升、被职场边缘化;对后者来说,则可能面临家务劳动价值、母职付出无法得到充分认可等问题。

中国青年报评论认为,对此,一方面要提高企业婚育歧视的违法成本,另一方面也要通过税收减免、提供补贴等政策,营造对女性更加友好的职场环境。此外,从观念和制度层面入手,进一步提高男性参与育儿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构建更为健康、平衡的家庭关系。

抓住“窗口期”释放社会生育潜能

优化生育政策一直是广受关注的热点话题。今年以来,全国多个省份实施了延长产假、增加育儿假等措施。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与此同时,多位代表委员也围绕优化生育政策相关问题建言献策。

在一定程度上说,优化生育政策,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在今天从庙堂到江湖,都具备了相当的共识。一些讨论、建议,无非是在具体方法和路径上的完善与补充。如有人大代表就建议,要探索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采用“3+2”混合办公模式,还可鼓励一些大企业、单位提供免费的托育服务。这些都提醒我们,营造更良好的生育氛围,社会各个主体都可以贡献一份力。

深圳特区报评论认为,当前我们最迫切的是要把优化生育政策,尽快从共识转化为行动。应该看到,鉴于当前的人口发展形势,以及社会生育意愿现状,凡是有利于降低生育成本,缓解年轻人“不敢生”焦虑的做法,都应大胆探索,如此才能抓住“窗口期”,尽可能多地释放社会生育潜能。

提升育龄人群生育意愿,还需从关键点入手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民革中央拟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交《关于改善育龄人群生殖健康的提案》。民革中央的提案指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不孕不育人群比例攀升,治疗成效有待提高,治疗及辅助生育费用高昂。因此,需要建立多级预防体系,鼓励研发推广先进诊疗技术,实施多种治疗手段。将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构建制度性保障体系。

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人群中不孕不育的比例约为10%-30%。我国每年的新出生人口中,近2%是试管婴儿。光明网评论认为,把不孕不育的常规治疗手段纳入医保首先可以解决大部分不孕不育患者的问题,以提高生育率;其次,医保的经济负担更轻,一些治疗费用为几百元,远低于几千元和上万元的辅助生殖技术费用。同时,把不孕不育的常规治疗纳入医保还有助于避免患者在求医时首先选择辅助生殖技术,因而可以避免滥用这一技术的潜在风险。

上游新闻评论编译部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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